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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学员管理工作

  近年来,青岛市委党校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学员管理工作发展的动力,在学员管理中推行了百分制考核规定,示范班建设,学员廉洁自律“十不准”规定以及学员党性大讲堂活动,学员德的考察办法等多项举措,学员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,赢得了主体班学员和全市机关干部的广泛好评。

  管理创新:强化组织领导,为创建优良学风校风提供保障

  实施“项目化”管理。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采取“项目化”管理模式加强学员管理工作。在主体班中建立示范班制度,市委党校主要领导直接抓、分管领导靠上抓。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党校有关部门联合组成“示范班管理办公室”,定期研究学员管理工作,强化过程督导,及时跟踪问效。市委组织部派员跟班考察,市委党校派员跟班管理,加强对主体班的管理和指导,不断提高学员管理水平。

  坚持训前谈话制度。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分管领导坚持在入学前主持召开市管班、中青班、处长班等示范班临时党支部座谈会,进行训前集体谈话,对支部工作给予指导,对加强学风校风提出要求。各区市、各单位负责同志在学员参训前,就遵守培训纪律、树立良好学风等进行一次谈话,并在学员《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上签字确认。

  加强学风教育。始终把加强入学教育和学风教育作为学员管理的重要内容。市领导在开学典礼讲话中都要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提出严格要求。党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入学教育会上,对严肃培训纪律、执行“十不准”规定提出具体要求,强化“四种意识”(树立学员意识、学习意识、纪律意识、形象意识),提高了全体学员对加强学风建设、增进党性锻炼重要性的认识。

  制度创新:加强规范管理,为创建优良学风校风奠定基础

  一是实行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制度。要求学员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,签订《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。承诺培训期间做到“十不准”(即“不搞特殊化,住学员宿舍,吃学员食堂,厉行勤俭节约;不随意请假,不私自离校等规定)。凡违反承诺规定的,一经查实,立即报告市委组织部,并为其办理退学手续。

  二是实行测试考试制度。在学制一个月以上的班次开展入学测试,对学员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摸底测试,并对测试情况进行全校反馈点评。在学制一个月以上的班次进行结业考试,考试内容包括应知应会(占40%)和所学知识(占60%)两部分。理论考试之外,还要求所有学员结合青岛发展的实际,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,撰写研究报告或毕业论文,中青班还要进行论文答辩。

  三是实行百分制考核。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、出勤、廉洁自律、党性锻炼情况以及遵守培训纪律等情况,按照《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学员管理百分制考核规定》进行量化细化赋分考核,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。对违反“十不准”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,不予结业。

  四是实行封闭式管理。中青班等班次学员周一、二、四晚集体住校,集中自学、研讨交流或开展文体活动。周二、三、五集体出早操。在校期间一律在食堂就餐。

  五是实行请销假制度。学员全脱产培训期间,原则上不许请假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必须按照程序办理请假手续。两天以内的,由党校批准;两天以上(含两天)的,由学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。请假时间累积不得超过一周,超过一周的,由党校通知学员单位领回。

  六是实行公示通报制度。严格考勤,凡列入教学计划的所有教学活动,均进行考勤登记,考勤情况定期公示;规范就餐、规范住宿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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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宁波党员教育网